天津工研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文章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17-03-28 |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院属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,结合我院实际,经研究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 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,重点是水、电、空调、计算机、仪器设备、门窗等。
2. 各位职工在离院前要全面检查宿舍安全情况,关闭电源、水龙头,锁好门窗,注意防火、防盗。
3. 注意出行安全,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意外。
4.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综合管理处
2017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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